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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博国际-新课程实施中的课程理念:焕发生命活力
作者:佚名    教育科研来源:不详    点击数:1444    更新时间:20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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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新课程的基本理念,结合现代教学改革与发展,着重论述了课堂教学的生命价值观,提出了对教师和学生而言,课堂教学首先是他们生命活力和生命价值的体现;同时论述了课堂教学的知识传播过程的实质是知识的生成与生长过程,以及这个过程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论述了现代课堂教学中的“共同参与,互相合作”的师生关系,以及实现这种关系的努力策略。

关键词:课程实施 课堂教学 理念 生命活力

一、现代课堂教学改革对新课程实施的意义与艰巨性

课堂教学,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仍然是基础教育领域中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构成方式。在基础教育阶段,课堂教学是实现学校教育与教学目标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在今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课堂教学改革已成为一个攻坚阵地。从一定的意义上说,课堂教学改革的实际质量与效果,将直接关系到新课程目标的达成,也直接关系到实施素质教育改革的成败。这是因为,其一,素质教育最终目标的达成,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最终实现,最终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看每位教师在各个学科的每一堂课的教学中,是否真正地显现出素质教育以及新课程的思想与观念、方法与效果。这样一个广阔的大面积的教师与学生的全员参与的课堂教学变革,决非是一朝一夕即可达成的。其二,课堂教学作为一种基本的教学形式和方式已有数百年的发展历史,在我们中国也有近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随着现代新型学校的诞生,现有的课堂教学形态、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与手段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完善。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中小学课堂教学模式主要是以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的教学理论为指导思想而形成的,通过半个世纪的实践而形成了我们今天较为稳定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这种经历了长时期的实践过程而形成的课堂教学思想、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显现出一种超常的稳定性。其三,七十年代末期开始一直到九十年代,随着教育与教学改革的发展,在课堂教学改革领域中广大教师做了大量的改革实践探索,在课堂教学组织形式、课堂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技术应用、课堂教学学生兴趣与主动性的发挥等方面都涌现出许许多多的新鲜经验。但是纵观我们今天实际的课堂教学现状就会发现,我们第一线的学科教师在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等深层次方面并没有产生根本性的实质变化,具体表现在课堂教学过程以教师为中心、以学科教材知识为中心的课堂行为特征仍然是非常明显的。这种学科课堂教学特征由于注重教师“教”的活动,所以易于被教师所接受,同时这种以学科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为核心任务所提供的较为规范的课堂教学操作程序,为教师提供了方便的依样操作的常规模式,广大教师在新老教师的不断传习过程中所形成的以自身实践经验为主要特征的稳定性的课堂教学理念和行为,对其进行变革性的改造决非易事。其四,我们对课堂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的综合研究较为薄弱。多年来,我们从教育学理论、教学心理学、教育社会学、学科教学方法等不同的侧面、不同的层次对教学理论进行了研究和探索。但这些研究和探索所形成的结果,没能很好延伸并有效地运用于课堂教学活动,特别是将课堂教学作为一种整体性的、师生交互作用的动态实践过程的研究还很薄弱。在实施素质教育改革的今天,我们的学科课堂教学活动迫切地需要整合形成一种既能突破传统统一的课堂教学模式的束缚、揭示当代学科课堂教学实质,而且又能够实实在在在地指导学科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的新的课堂教学理论体系。使课堂教学活动生成应有的生气和活力,充满好奇心和对智慧挑战的刺激,使得教师和学生的生命价值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能够很好地得到发挥和体现。

二、新课程实施的价值观:焕发人的生命活力

课堂教学过程是一个丰富的、复杂的、交互的动态的发展过程,参与者在智力活动、情感活动、人际交往活动中实现着自己的多种需要,并使自己的潜在能力不断得以发挥。现代课堂教学功能的充分体现,关键是课堂教学过程的主体──人(教师与学生)的观念的重新确立。

首先,在现代学校教育中,课堂教学活动对教师和每个学生而言,都是他们生命历程中的一段重要经历,是其人生中充满生命活力意义的重要构成部分。现代课堂教学过程同时也是师生共同向智慧挑战的活动。首先是向人类的智慧挑战的活动,我们所要学习的课程与教材中的知识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其次教学过程是向我们自己的智慧挑战的活动。

对学生而言,课堂教学是他们学校生活的最基本构成,其实质首先应是学生生命活力焕发,生命价值不断显现的生动活跃的生活过程。正因为如此,课堂教学的整体质量,都会直接影响着学生今天的茁壮成长和明天的可持续发展。学生在课堂教学的生活中,他们在好奇心的刺激之下,满怀乐趣和兴趣去参与到对智慧的挑战活动,亲自体验这种充满思想、情感、智慧的“生活”。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兴趣、自己的体验、自己的理解,能动的认识和改造知识,赋予知识以个性化的意义,学生的生命活力在他们的这种积极的、主动的参与过程中充分地表现出来。在这样的课堂生活中,知识的学习已不再仅仅是属于认知的范畴,它已扩展到情感、人格等领域。伴随着学科知识的增长的过程又是人格的健全与发展,体现了学习者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生命价值。

同样,课堂教学对教师也有着生命价值的意义。对教师而言,课堂教学是他们职业生活的最基本的构成。教师每一节课的质量,都会直接影响他们对职业的感受和态度,每一堂课的教学的质量与水平,都是教师专业水平和生命价值的直接体现。千百年来,我们一直将教师放在一个为社会做出无私奉献的位置上,把教师的职业作为一种伟大而高尚的职业,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像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像春蚕(春蚕到死丝方尽)。这也的确是很好的事情,反映了人们对教师和教师职业的敬重。但是,教师这样的定位缺少了一种东西,即我们的教师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一个主体性的人,他们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自己的主观的追求,有自己的创造意识和能力。教师在自己事业追求的过程中,不仅为社会、为民族做出奉献,同时也在建立自己的生命与精神家园。今天我们应该清晰地意识到,学校课堂教学对教师的工作而言,它不只是完成外界所交付给他的任务,不只是仅仅为了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单向付出,它同时应该是教师自己生命价值的体现和自身发展与人生完美的组成。课堂教学过程并不仅仅是教师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做了什么事情,教师的每一堂课都应该是他自身生命的实践活动;教师由此所激发的自觉对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与水平的追求,使每一堂课都能使自己获得实现生命价值满足的愿望。因此,我们每一位热爱学生、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生命的教师,会同那些充满青春生命活力的青少年学生一起,共同把教学的课堂构建成为一个美好的精神家园。我们的课堂教学过程体现的不仅包括原有的传统课堂教学中的社会价值,而且也充分地显现出它的主体价值和内在的生命价值。

三、课堂教学过程:播种知识与知识的生成

从知识的角度来说,课堂教学过程使一个非生命载体(目前课堂中主要体现为文字教材)的知识向生命载体(指能够掌握知识并有相应智能的人)的转化和往复循环的过程。以往传统的课堂教学活动,由于忽视了知识生命载体的自身生命活动,而把原来应该使生动活泼、充满人的生命活力和精神的知识学习过程,变成了一种简单的传输、传递、接受的过程。更有甚者,将这种过程畸变成为一种注入式、灌输式的僵化、机械的活动。教师成为学科教材知识的传递或灌输者,而学生则成为被动接受、储存书本知识的“容器”。知识没有通过教与学的活动过程获得新的生命力,课堂教学成为非生命载体知识的简单转移或搬运过程。

课堂教学过程若要成为促进人的发展过程,成为完善和完美人生的过程,就必须认识到:人是知识产生与发展的源泉,这应该是我们今天课堂教学知识观的核心理念。用这种理念去研究课堂教学,就会认识到,课堂教学不再是书本知识的简单传递与接受过程,而是知识的生成与生长活动。从宏观上来说,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知识生成与生长过程,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学科教材的知识──教师的知识──学生的知识”这样一个过程。

学科教材的知识作为一种非生命载体形态的知识,它原本是来自于人类生命活动的一种智慧的结晶果实──科学知识。对科学知识进行教育学和教学论的加工,形成了学科教材的知识,可见学科教材知识的本源是内含着丰富的生命活力的。因此,学科教材的基础知识应该有着一种可再生长性和成长性特征,通过学科知识的掌握过程所形成的能力,应该是一种有着可再发展性的能力。学科教材知识的形式或形态,多以各种适当的非生命的物质载体实现其外化与客体化的,成为寓于学科教材中的各种文字、语言、符号之中所表现的比较确定的知识,这些知识的生命活力是隐含于那些非生命的物质载体之中的。在知识的传播过程中,这些非生命载体知识的生命活力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自发地、自动地显现,需要有一种“力量”才能使之激活。学科教材作为知识的非生命载体,作为人类生命活动中的知识结晶的一种载体,它对知识的积累、继承、传播和发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功能和作用。没有这种以生命载体向非生命载体的运动,知识就不可能形成、积累和发展;同样,人类的知识还必须不断地从非生命载体向生命载体运动,通过人们对这些已有知识的认识、探索、研究活动,已有的知识被继承和发展,并在这个认识与发展的过程中创生出新的知识,实现了知识的增值。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进行的知识传播活动,并不是单纯的执行课程标准和对学科教材知识的简单复制过程,而是教师对课程和学科教材知识的一种再开发、再创造的活动过程,这也是教师参与课程开发的重要形式。首先,教师要把学科教材中的知识转变成为教师自己的知识。这个知识的转变过程,是教师对学科教材知识的一种内化过程。学科知识在这个内化过程中,通过教师的积极能动作用而被激活。学科知识这个激活过程,应该实现的是学科教学过程中,知识由非生命载体向生命载体的第一阶段的运动过程。要形成具有生命精神和生命活力的教师的知识,教师必须改革传统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教书”的观念。教师在备课、对学科教材知识的分析过程中,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探索、研究等一系列教学的创造性活动,将学科教材的知识激活起来,再依照教师自身的认知特点和风格,对学科教材知识进行教学重组和整合,形成具有教师个性教学特征的知识。实质上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直接传播的就是这种具有生命活力和教师个性特征的学科知识,而不是学科教材知识的简单的直接传递。教师对学科知识的激活,并经过自己的内化过程而形成具有教师个性特点的课堂教学知识形态,是课堂教学过程中实现知识创新与发展的关键一步。

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的最终目标是要形成学生自己的知识,这种过程不是学科教材知识的学生头脑中的简单“复印”过程。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与教师的教学过程相伴随而进行的。对教师来说,教师课堂教学过程是教师知识的外化过程;通过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在自己的知识外化过程中促进学生自身知识的生成。学生生成的知识是一是来自于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传播的具有生命活力的教师的知识;二是来自于学生自己对学科教材知识的内化活动;三是来自于学生在生活中的观察、体验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积累。由于学生之间学习品质、学习与生活环境的差异,因此也影响到每个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质量和水平的差异性。

课堂教学过程,借助于学科教材这个主要的知识传播媒介,由教师知识向学生知识的运动发展过程,实质就是学生知识的生成过程。首先,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特征应是一个“播种”的活动,这种“播种”过程一是要求教师要激活知识的“种子”,也就是说教师所播下的知识的“种子”应当是一种活体的知识;二是教师要把这种活的知识“播种”到“沃土”之中,才能保证充满活力的知识“种子”的成活。这个“沃土”就是课堂教学中学生的思维品质。因此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首先要激活学生的思维,在学生的头脑中创造一个知识生长的“沃土”。这个过程也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体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其次,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学习行为特征应该是一个知识的生成过程。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要在一种向智慧挑战的心态下,主动积极地思考、探索。在这个思考与探索活动中,学生的生命活力与教师的生命活力实现“对接”,教师将激活的知识种子在一种最适宜的条件下,播种在学生大脑中的“沃土”;接下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真正的主体作用表现在,他们要积极主动地运用自身的智慧,调动自己的经验、意向和创造力,通过发现、选择、重组等多种综合活动,最后在自己的头脑中生成了具有学生自身个性品质特征的知识。这就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的重要体现。因此,课堂教学过程中知识生成特征,应该是现代课堂教学的本质性特征。教学活动中,知识是在人(教师与学生)的生命活动的氛围中传播的,学科教材中的非生命体知识也只有到了教学中的生命体的主体身上,才能是有可能被激活,才能产生出知识生成的新的生长点。在整体的、连续的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潜能的不断发挥的过程中,新生成的知识将会不断生长、孪生、分蘖,达到知识的自繁殖的目的。从而实现着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知识的掌握,知识的创新,知识的增值的教学目标,最终学生生成的是自己的知识。课堂教学的最终目的已不再仅仅是传播人类已有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把人的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诱导出来,焕发人的生命精神和生命活力。课堂教学活动中掌握学科的知识成果不再是教与学的终点,而应该是人的发展的起点。

四、构建“共同参与、互相合作”的师生关系

课堂教学活动中要实现知识的生成与生长,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保证。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关系,其实质就是在课堂教学环境中的师生交互作用的关系。在建立良好的课堂教学师生关系的工作中,教师的理念和行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作为课堂教学活动中的教师,其学生观的核心应该是如何通过课堂教学活动,有效地促进学生获得自己的最好发展。对教师来说,第一是面向全体学生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发展,是包括每一个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发展,而不是个别或一部分学生的有效发展。在我们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表现是有差异的,他们是不一样的,是不相同的;不一样就是有差异性。在教师的课堂教学理念中,包括每一个学生在内的所有的学生都应该是好学生,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潜能。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发展,是一种学生的整合的人格的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侧重在人的智力的片面发展上,更不能仅仅凭借学生的学科知识分数来判定学生发展的优或差。第三,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发展,应该是学生具有自身个性特征的发展,而不仅仅是一种统一规格、统一模式的发展。第四,学生的发展应当是在其原有基础上的一种可持续的发展,而不仅仅是以课堂中的知识或分数的获得为终点的。因此,这种课堂教学的理念,首先要求的是教师要“目中有人”、“心中有人”。

从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理念出发,看今天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学生就不仅仅是教师教学的对象,他们本身也应该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资源”。不可否认的是,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群体,通过教育和教学活动,使他们得到不断的发展并走向成熟。但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学生,又是一个充满情感、活力、个性的生命群体。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的人格地位是平等的,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人格地位也是平等的。教师和学生、学生与学生在教学中都应充分尊重对方的人格、情感,这是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产生互动、交流、合作的基本前提。

在这种课堂教学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活动,教师是一种资源,学生也是一种资源。虽然他们的内涵不同,但他们在课堂教学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共同处于课堂的双向互动的流变状态之中。在这种流变状态中,他们实现着来自教师、学生、教材等多种渠道的知识信息的共享和互动。这里面的信息,不只是学科知识,还包括着兴趣、情感等要素。在交流和沟通的过程中,师生共同努力达成课堂教学目标,促进师生人格的发展与完善。

实现课堂教学中师生共同参与、互相合作的人际关系,需要教师和每个学生都要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对教师而言,首先就是在教学中“目中有人”和“心中有人”。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充分尊重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应有的权利、尊严、思维方式和自身发展方向。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理解,彼此信任,共同合作。倡导和营造师生平等交流的课堂教学环境,能为每个学生创造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机会,积极鼓励学生在与教师、与同伴的平等交流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其次是课堂教学中要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特点、认知能力、社会化程度等方面特征及其差异性,重视课堂教学活动中的情感、动机、信念等人格因素的价值。三是要激活知识,激发学生活力,充分运用教师自身教学艺术的魅力和力量,创造出常教常新的课堂教学情境。此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待学生的学习行为的观念方面,要彻底改变以往单纯以分数为评价标准的观念。

在今天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要能够肯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做出的一切努力,也就是说要肯定学生在教学中的一切参与活动,肯定学生对课堂教学活动所做出的一切贡献。其核心就是鼓励、倡导学生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二要肯定学生在课堂学习中得出的一切结论,因为这些结论都是学生积极实践的结果。这些结论得出的过程及其结论本身,都是从某一个或几个侧面反映出学生不同的学习品质。我们要肯定的就是学生的这种学习品质,而不唯一是学科知识本身的理解与掌握。三是要肯定和赞扬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一切探索、创新、发现行为和活动。这样,才能让每个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充满信心,昂首挺胸地主动积极地参与。

实现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参与、互相合作,对学生而言,首先是对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定位的认识。任何学科的课堂教学中都有一种永恒的资源,那就是学生自己。从知识信息的角度而言,今天的学生知识信息获取的来源渠道,已不再唯一是学校、课堂、书本和教师。学生从学校以外的广大传播媒体中不断地获取各种各样的知识信息,并将它们带入学科课堂的教学活动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都是一个知识源;从生命的意义上说,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他们有自己的认知方式,有自己的选择能力,有自己的人格特征,并且蕴藏着巨大的可开发与发展的潜能,这本身就是课堂教学过程中充满活力的可交互和共享的资源。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在课堂教学的信息互动的情境中,实现着共同参与和互相合作。

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行为是实现师生共同参与、互相合作的前提和保证。首先,学生必须在课堂教学中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使自己在一种渴望和迫切要求之下参与教学活动。其次,在善于利用自己已有的经验、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之外,能够在课堂交互的活动中,能动地共享他人的资源;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与教师、与自己的同伴之间进行合作学习和交流。第三,要自信,并善于积极表现自己,要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成功。学生要自觉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善于提出问题,善于思考问题,善于研究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在这样一系列的能动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学习风格,开发自己的内在学习潜能。第四,学生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创造性学习。要在学习中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思维品质,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行为的能力。要把课堂所学习和掌握的知识成果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不断进行积极的反思,不断地构建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进而构建和完善自己的人格特征。我们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目中有人”、“心中有人”,其意义不仅是心中、目中有学生,而且也要有自己;同样学生在学习中也要心中有人、目中有人,即心中、目中要有老师、有同伴,也有自己。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学习中是一个生动、能动的生命个体。这种生动、能动的生命个体应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创新意识、创新态度、创新能力,能够把自己的学习过程变为自己的学习创造实践过程,使自己的学习潜能能够在这种创造性的实践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发展,真正成为学习过程的主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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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钟启泉主编.《课程设计基础》.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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