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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博国际-决不能和孩子不告而别
作者:佚名    家长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831    更新时间:20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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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梁志?教授在接受时讯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常不赞成类似的测试,“年龄在4~5岁的孩子根本不具备保护自己和识别人物面目的能力,他们需要成人提供足够的保护。我们的社会环境非常复杂,我记得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就在脖子上挂钥匙,放学自己回家。孩子特别自豪,觉得自己长大了。但现在谁敢让六七岁的孩子挂着钥匙上学,自己回家?”即便是崇尚独立精神、自主能力的西方国家也不会让这么小的孩子离开父母的保护。在美国,如果父母让自己未满12岁的孩子独自在家是违法的,邻居发现可以将他们告上法庭。 

  梁教授认为,现在一些电视台制作类似的节目,初衷虽然可以理解,但造成的结果并不好,“有可能造成一种错误的舆论导向。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快点成长、成熟,希望孩子有勇有谋,而这种超前的期望,对孩子的错解和错待,有时就起一种拔苗助长的作用。当然也要教孩子们一些计谋和处理问题的办法,比如在公共场所和父母走失,不能随便找路人寻求帮助,我们认为应该教孩子找类似警察或是售货员等人寻求帮助。很多家长希望锻炼孩子各种能力,让他们在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让在他们万一走失时可以保护自己,但梁教授认为,对于处在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孩子来说,走失的情况根本不应该发生,让孩子独自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是家长的失职。”与其教育孩子如何应对,不如教育家长负起责任。 

  “作为称职的家长,必须首先了解各个年龄段孩子的心理,了解他们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对事情的承受能力,如果超过孩子的承受能力,会对他们造成心理伤害。”梁教授介绍了一种被很多家长忽视,但的确会伤害孩子的典型的情形:“孩子在房间里玩,大人在一旁做别的事,如果大人没有和孩子打招呼就离开家,那原本玩得很专注的孩子,会忽然感觉到家里没有动静,他们多半放下手里玩具,挨个个房间找大人。找到了,他们会放心地回去继续玩;如果找不到,那孩子必定是惊慌失措的,因为他们的安全感忽然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为了找到大人,可能会有各种让人意想不到的行动,危险随时可能发生。” 

  我们不仅要关注孩子自身成长的潜能,还必须注意社会背景因素的影响及孩子在其中的主体地位。从教育观念到教育行为,都应真正做到以孩子为核心,以孩子发展为本。

        家长文章录入:gmtdwf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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